所謂“攜號轉網”,指的是用戶在不改變移動電話號碼的情況下,可以從現有運營商改用其他運營商的服務。2006年10月,原信息產業(yè)部發(fā)布了630號文件《信息產業(yè)部關于保障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》,該文件又被業(yè)界稱為“攜號轉套餐”或“攜號轉品牌”政策。2010年11月22日,工信部第一批攜號轉網試點在天津、海南啟動。2014年5月17日開始,海南省正式向用戶提供雙向號碼攜轉業(yè)務試驗。同年9月20日,第二批攜號轉網試點在江西、湖北、云南落地。2019年11月27日,工信部召開攜號轉網啟動儀式,攜號轉網正式在全國提供服務 。